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养老服务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理顺养老服务工作职能,2018年2月,浦东新区成立上海市浦东新区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单位属性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机构属于副处级管理单位,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 中心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事务科、运营管理科、服务监管科、队伍建设科,核定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区养老机构等设施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统筹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协助政府相关养老实事项目推进、综合管理与评估;协助开展对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老年人助餐点建设、运营等各类补贴的审核、发放;协助推进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的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对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落实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指导和监管;负责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保基本养老床位“床籍管理”、轮候入住制度;负责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质量服务评估;负责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实施安全监管、预警、信息披露等工作;负责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的队伍管理,指导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养老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能力建设、继续教育及养老护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职业能力发展和岗位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并管理全区集中就业残疾人信息平台,扩宽集中就业残疾人的就业渠道;负责保障集中就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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